F4 11億收益壓飛輪海 奪回賣台寶座(2009/06/06台灣蘋果)
偶像團體F4去年為台灣觀光代言、擔任日韓宣傳大使,為台灣賺進11億元收益,接手代言的飛輪海卻撐不到半年,只吸進1.1億元,日前傳出因宣傳成效不如預期,明年觀光局可能再邀F4合體吸金,但觀光局專員鄭憶平表示:「你聽誰說的?沒這回事,現在還在招標中。」
F4在日韓知名度極高,去年以每人800萬元的代言費,為台灣觀光擔任日韓宣傳大使,成績斐然,光是日、韓來台旅遊人數,就創下116萬人次紀錄,估計為寶島賺進11億元;今年由後起之秀飛輪海接替,但500萬元代言費還不如F4的1個人。飛輪海代言費便宜許多,加上4人同屬一家經紀公司,溝通方便、配合度高,和F4比較起來,除了沒拍偶像劇,其他該盡的義務,一樣也沒少。
無奈的是,飛輪海今年2月開春第一砲就踢到鐵板,先是爆發歌友會花錢找走路工充場面傳言,如今半年不到,竟又傳出因代言效益不如預期,觀光局明年度可能會回頭找F4衝觀光人氣的消息,但因F4代言費過高,很可能改以其他形式合作,譬如今年3月,觀光局花200萬元幫仔仔辦國際歌友會,就獲得4千萬元的觀光收益,已開了良好的先例。
針對飛輪海代言觀光成效不如預期,F4可能回頭卡位一事,觀光局國際組專員鄭憶平表示:「6月才會招標結案,現在還不知道。」但她強調,飛輪海也有擁護族群,並非成效不彰;承攬觀光局標案的超級圓頂總監侯文燕表示:「沒聽說,要再進一步了解。」言承旭和仔仔的經紀人卻不約而同表示,一直和觀光局有保持聯繫,但重返代言人一事尚未明朗化。飛輪海經紀人呂淑娟表示,飛輪海代言2年,合約到明年7月,短時間內代言人應不會換人。
[ 本帖最後由 Linda 於 2009-6-6 08:54 編輯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