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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F4拍戲行銷台灣 觀光局:民眾推薦景點 (2007/01/09 中央社)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Linda    時間: 2007-1-14 00:36     標題: F4拍戲行銷台灣 觀光局:民眾推薦景點 (2007/01/09 中央社)

日本、韓國是台灣重要的旅客觀光來源,交通部觀光局今年特別請F4拍攝二十五集偶像愛情劇,行銷台灣旅遊特色,並歡迎民眾建議拍攝景點。


觀光局以公開招標方式選出傳播公司,委託拍攝行銷台灣的偶像愛情劇,主角是在日韓都有知名度也受歡迎的F4,預定今年十一月底前,在日韓重要媒體開播。


觀光局長賴瑟珍說,觀光局與傳播公司的合約中規定,劇情必須有百分之十至二十的比例,應包括台灣的特殊景點,飲食文化等,F4也會在台灣及日韓舉辦歌友會、記者會,配合偶像劇開播,還會推出週邊商品。


觀光局近期內將在網站公開徵求民眾意見,請民眾建議有特色的拍攝地點。


賴瑟珍說,偶像劇主要是希望吸引更多日韓年輕旅客來台灣旅遊,而被許多日本旅客視為台灣新幹線的台灣高鐵,也是今年吸引日本旅客的新賣點。

【2007/01/09 中央社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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