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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嫌飛輪海效應差·台灣觀光局回頭找F4 (2009/06/05 星洲日報)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mber    時間: 2009-6-8 10:15     標題: 嫌飛輪海效應差·台灣觀光局回頭找F4 (2009/06/05 星洲日報)

 (台灣 台北)偶像團體F4去年為台灣觀光代言、擔任日韓宣傳大使,為台灣賺進11億台幣(約馬幣1億1000萬令吉)收益,接手代言的飛輪海卻撐不到半年,隻吸進1.1億台幣(約馬幣1100萬令吉),早前傳出因宣傳成效不如預期,明年觀光局可能再邀F4合體吸金,但觀光局專員鄭憶平表示:“現在還在招標中。”

  代言費天壤之別

  F4在日韓知名度極高,去年以每人800萬台幣的代言費,為台灣觀光擔任日韓宣傳大使,成績斐然,光是日、韓來台旅遊人數,就創下116萬人次紀錄,估計為寶島賺進11億台幣;今年由後起之秀飛輪海接替,但500萬台幣(約馬幣50萬令吉)代言費還不如F4的一個人。

  飛輪海代言費便宜許多,加上4人同屬一家經紀公司,溝通方便、配合度高,和F4比較起來,除了沒拍偶像劇,其他該盡的義務,一樣也沒少。

  無奈的是,飛輪海今年2月開春第一砲就踢到鐵板,先是爆發歌友會花錢找人充場面傳言,如今半年不到,竟又傳出因代言效益不如預期,觀光局明年度可能會回頭找F4衝觀光人氣的消息,但因F4代言費過高,很可能改以其他形式合作,譬如今年3月,觀光局花200萬台幣(約馬幣20萬令吉)幫仔仔辦國際歌友會,就獲得4000萬台幣(約馬幣400萬令吉)的觀光收益,已開了良好的先例。

  針對飛輪海代言觀光成效不如預期,F4可能回頭卡位一事,觀光局國際組專員鄭憶平表示:“6月才會招標結案,現在還不知道。”

  但她強調,飛輪海也有擁護族群,並非成效不彰;承攬觀光局標案的超級圓頂總監侯文燕表示:“沒聽說,要再進一步瞭解。”言承旭和仔仔的經紀人卻不約而同表示,一直和觀光局有保持聯繫,但重返代言人一事尚未明朗化。

  輪海經紀人呂淑娟表示,飛輪海代言兩年,合約到明年7月,短時間內代言人應不會換人。
作者: vanever    時間: 2009-6-8 10:28


作者: 田野    時間: 2009-6-8 14:57

呵呵呵呵呵~~~~~
作者: 鑫鑫    時間: 2009-6-8 18:50

大快人心
哇咔咔咔咔咔咔
作者: vv小yue    時間: 2009-6-8 20:28

哎呦·天啊·快换人啦·
换了人·让他们知道我们F4·什么才是王道~
作者: v-carrot    時間: 2009-6-8 21:54

这就是差距
作者: PRINCESS    時間: 2009-6-8 23:12

真正的天團ㄚ
作者: monmon    時間: 2009-6-9 09:01

看得我很想哭喔!F4就是F4!沒人可替代!
作者: 彭婷    時間: 2009-6-9 12:14

F4无人可敌。。。
作者: vanness猫猫    時間: 2009-6-9 18:49

F4就是有实力~~~~
作者: matey    時間: 2009-6-9 21:31

在這個充滿競爭的現實社會,偶像團體本來就不能太多,更何况是曾經風靡全球的F4!!
作者: beibeiaiv    時間: 2009-6-9 22:31

轮子想和F4比就是输~
作者: leo751    時間: 2009-6-11 22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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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熱愛音樂    時間: 2009-6-13 23:06

哈哈~那四只还太嫩啦!嘿嘿~赞!
作者: lovelovevaned    時間: 2009-6-14 00:32

有本事別吃回頭草啊!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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