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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吳建豪曾經沉淪慾海 (2009/07/01 中時娛樂)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mber    時間: 2009-7-1 10:41     標題: 吳建豪曾經沉淪慾海 (2009/07/01 中時娛樂)

吳建豪曾經沉淪慾海
2009-07-01 徐雲/香港報導

 帶領陳冠希、吳建豪歸信耶穌的馬正遠牧師,在6月30日出刊的香港《東周刊》上,將吳建豪的戒色過程公諸於世,1年前開始信耶穌的吳建豪穿著印有「GOD IS BETTER THAN SEX」字句的T恤,在印尼出席一場年輕人的布道會時,把馬正遠嚇了一跳。吳建豪向牧師透露,自己曾經沉淪慾海,當初信耶穌時,牧師叫他守色戒1個月,目的是練習自律,當時他心想﹕「1個月?不可能吧,我1個星期也不行,肯定做不到。」

 虔誠禱告 冥冥獲指引

 結果藉著禱告的力量,他不只戒色1個月,還順利在3個月內不近女色,有一天他禱告問神﹕「你是不是想我藉著戒色學習自制?請給我指引。」幾天後,他在主日崇拜時隨手拿起聖經,打開有一張卡紙跌落,上面巧合地寫著﹕「真愛是等待。承諾不作婚前性行為,為了向我未來的太太、家人保持忠貞。」

 充滿引誘 信仰終得勝

 吳建豪認定這是神的啟示,是神希望他守色戒1年,作為他相信神會滿足其一切所需的約定,不過在他戒色1年期間,發現到處充滿引誘,還曾有女友人堅持要與他發生性行為,最終還是信仰得勝。馬致遠牧師在洛杉磯寓所的泳池內替吳建豪施洗,陳冠希避走美國時也受他影響信了耶穌。

 高唱Only 開拓日市場

 吳建豪以VanNess為名發行首張日文單曲〈Only〉,日前在日本唱片公司內部舉辦見面會,擠進300名粉絲,台灣豐華唱片趁勢推出台壓版。為開拓日本市場,9月他推出第2張日文單曲,準備掏光櫻花師奶的荷包。
作者: amber    時間: 2009-7-1 10:44

真另人害羞的標題.
作者: adayip    時間: 2009-7-1 10:47

哈哈哈.. 還好吧.... 如果是沉淪毒海.. 就更不得了啦~~
作者: Alice    時間: 2009-7-1 11:17

引用:
原帖由 adayip 於 2009-7-1 10:47 發表
哈哈哈.. 還好吧.... 如果是沉淪毒海.. 就更不得了啦~~
是呀是呀,嘻嘻....
作者: 愛Vの貓    時間: 2009-7-1 11:36

1个星期也不行...
沉沦得蛮厉害的...
作者: v-carrot    時間: 2009-7-1 12:26

总之现在做的很好啊~
作者: vv小yue    時間: 2009-7-1 14:10

V以前很辉煌的嘛~~哈哈·
作者: yyr1025    時間: 2009-7-1 14:58

+++you
  期待新单曲
《ONLY》
很好听的
可惜内地什么时候可以买到啊
:::62 :::62
作者: 彭婷    時間: 2009-7-1 19:42

标题够劲爆,内容一般般啦。。。
作者: Irene.灵    時間: 2009-7-1 20:04

女友人堅持要與他發生性行為
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oh my god
作者: nlv    時間: 2009-7-2 00:15

还真是劲暴标题党呀
作者: jean    時間: 2009-7-2 06:33

充满诱惑的欲望世界啊~哈哈~
作者: vanness猫猫    時間: 2009-7-2 11:35

希望他能坚持下去~~
作者: yuzu柚子    時間: 2009-7-2 12:52

前来膜拜..."1個星期也不行...........!
作者: 鑫鑫    時間: 2009-7-3 00:54

引用:
原帖由 adayip 於 2009-7-1 10:47 發表
哈哈哈.. 還好吧.... 如果是沉淪毒海.. 就更不得了啦~~
呵呵 沉淪毒海 太可怕了吧
作者: monmon    時間: 2009-7-3 10:07

他只是個正常的男人而已
作者: Jelly    時間: 2009-7-4 00:36

汗。。 那個標題強悍啊
作者: joeyzhang    時間: 2009-7-4 01:06

9月出第二张日文单曲????
那某人的中文专辑呢????
作者: leo751    時間: 2009-7-4 23:33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beibeiaiv    時間: 2009-7-5 22:53

归信耶稣真的能让一个人脱胎换骨啊~
作者: van    時間: 2009-7-14 01:09

引用:
原帖由 adayip 於 2009-7-1 10:47 發表
哈哈哈.. 還好吧.... 如果是沉淪毒海.. 就更不得了啦~~
汗一把~~
作者: lovelovevaned    時間: 2009-7-22 00:54

引用:
原帖由 Irene.灵 於 2009-7-1 20:04 發表
女友人堅持要與他發生性行為
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那是诱惑蛮大的...都那么open啊..................
作者: lovelovevaned    時間: 2009-7-22 00:56

引用:
原帖由 monmon 於 2009-7-3 10:07 發表
他只是個正常的男人而已
再下去我们是不是要讨论一个正常的男人一个月几次比较好????????????? 嘘~~还有小朋友在............汗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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