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ard logo

標題: [F3] 偶像代言 仔仔收入最風光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janey    時間: 2010-4-6 19:00     標題: 偶像代言 仔仔收入最風光

【聯合報╱記者褚姵君/台北報導】


仔仔(左起)、小天、趙又廷是目前「賣」相最夯的男偶像。
本報資料照片

「名人加持」已成為消費市場宣傳主要管道,除了明星本身「咖級」、話題性之外,電影票房或偶像劇收視是廠商最直接的「選角」指標。過去這3個月,趙又廷、阮經天因挾「艋舺」之勢,每隔兩、三天就跟媒體碰面,搭「下一站,幸福」列車的吳建豪、許瑋甯也是熟面孔,張鈞甯則是公益活動女王。

不過,跑得勤不等於賺最多,有大陸市場的仔仔、陳喬恩,雖然極少以嘉賓身分出席活動,但接1支大中華地區廣告就有8位數酬勞進帳,收入最風光。

去年「敗犬女王」大熱,報紙天天都見得到楊謹華,連溫昇豪都一度受惠,多次受邀擔任活動嘉賓。楊謹華2月赴大陸拍戲後,熱潮暫歇,但她已成功成為新任「廣告女王」,今年已一口氣接下保養品、牛仔褲、內衣、電動牙刷、飲料等廣告。

「敗犬」之後由「痞子英雄」幫接手,仔仔自去年最後一季至今,接了全家關東煮、相機、康師傅、洗髮精與大陸服裝品牌共5支廣告,並獲邀出席GUCCI與伯爵發表會。身為F4成員,仔仔屬於高身價偶像,廣告行情大中華地區8位數,台灣地區則破300萬,今年只過了1/3 ,已進帳近4,500萬。

「痞子」幫稱霸市場,還要加上趙又廷跟張鈞甯。張鈞甯去年下半年雖然到大陸拍戲4個月,但她一返台,火力全開,既要幫代言的家電、護膚品、食物宣傳以及出席香奈兒秀,還跑了好幾個公益活動,曝光率超高。

趙又廷從「痞子」時的新人到以金鐘視帝之姿拍「艋舺」,聲勢一路發燒,身價「漲幅」也最驚人。這半年他接下6支廣告,酬勞從100萬躍升到300萬,活動出席費如今已喊出破天荒的1場50萬。

小天連兩年作品大賣,但廣告效益直到「艋舺」後才出現,繼機車、牛仔褲、化妝品之後,搶下王力宏已代言3年的立頓飲品是「最新力作」。而他出身模特兒的背景,使他成為時尚品牌最愛的偶像劇明星,GUCCI、CK以及MARC JACOBS都邀他參加海外大秀。

其實對廠商而言,並不樂見活動頻頻「撞人」,每次挑代言人,也總在「上報率」與「厭膩度」中掙扎。對藝人而言,代言活動固然輕鬆賺,但想持續在代言市場上立足,就得花時間投入工作,持續交出好作品,否則難逃蛋塔命運,當曝光過度氾濫導致宣傳效益不再時,廠商自然說掰掰。

轉自 聯合報
作者: angie218    時間: 2010-4-6 21:00

sofa!!


作者: 龙卷走风    時間: 2010-4-6 21:44

为他们高兴
作者: 仔豪    時間: 2010-4-6 22:42

仔仔棒!!
作者: Vannesshappy    時間: 2010-4-6 22:42

没有v?
作者: 寂寞广场    時間: 2010-4-8 00:43

某人那张脸。。。。好烦啊。。。支持仔仔




歡迎光臨 吳建豪國際後援會 VanNess Wu International Fan Club (http://vannesswu.org/bbs/) Powered by Discuz! 6.1.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