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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建豪向最愛真情表白 (2007/6/22 星島專訪)

“我不想工作的重點被扯到私生活上,沒意思,這是我的個人生活,沒必要交代,何以藝人不可有私隱?(因為藝人是公眾人物、是偶像,行為舉止也受到關注。)這是誰說的?是藝人、是Fans、是媒體、還是公眾?說明是私生活當然是私人的,若人家要對我這麼八卦我寧可不要這些關心我的人,我只要Fans關心我的工作是否順利便可。”
这段话说的好啊~~~~~~~~爱死V啦~~~
天天向梦想更进一步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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