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了你十年的粉丝,自觉有了一定思想境界。许多肉麻的话已说不出来,许多夸张的事不屑再做,就连最有兴致的V文写作与论坛哈啦也倦怠了。我以为自己是渐渐透彻了,对你的关切只是养成了一种习惯,总会归于平淡。于是“上了年纪”的人在“年少轻狂”的事上多了犹豫、推托与淡漠,离做梦的年龄越来越远,一次次怦然心动的记忆日益模糊,只等着哪天这份天真与热忱被现实与成熟磨平为止。
如此地消耗着日子,直到在六月的那天,我看到你又在站在舞台上尽情地跳着唱着主宰着音乐的王国;直到七月初的那天我在微博上赫然看见“吴建豪上海八月二十七号开唱”的消息在大街上忍不住潸然泪下;直到如今我听完整张C’est La V禁不住泪留满面,至今仍一遍遍地听着这首《有你在》……自己才那么深刻地明白,原来有你在的世界如此美丽,这十年有你在…真好…
“有你在,牵手就能取暖;
有你在,拥抱就能勇敢;
如果时间倒转,
有你在,你不喜欢的我会改。”
纵然这十年里连与你握手的幸运与勇气也不曾有过,不过我一直自以为是地觉着是一路陪着你走过来的人。因为有你在,我与那么多四面八方陌生的兄弟姐妹结了伴,成了知己,陪着你哭,陪着你笑,陪着你闹,陪着你沉默。可是我们的这些哭笑玩闹,真正有给到你多少安慰,多少鼓励,多少力量,亦或反成为了压力与拖累,真的无从而知。其实相对来说,心中存着上帝爱的能量的你本身才是那颗发光发热暖人的小太阳。因为有你在,看见你再艰难也暖如春风的笑容时,心中便能感受到的那股将一切怨尘烦嚣抛却,只留心中一片碧海蓝天的力量。因为有你在,想起你在那个现实混杂的圈子里默默承担,执守着凡事包容,相信,盼望,忍耐的信条,秉行着永不止息的爱,一步步倔强地走到现在,脑海中再找不出什么可抱怨人生的理由,心田里对人生对世界对爱的信念之树便依旧结实茁壮。你说“你有世界上最棒的粉丝。”,笑~,对我们来言,你又何尝不是这世界上最棒的“偶像”呢?--一个可以当天真,贴心又争气的孩子来心疼,可以当好脾气又幽默的姊妹来亏来欺负来开玩笑,可以当真挚的朋友来分享交流,可以当梦幻中的帅哥王子来花痴,可以当英明神武的国王来膜拜欢呼的“偶像”。V,如果时间倒转,我还选择当你的粉丝,只是我会收回之前对你的质疑与埋怨,更勇敢更骄傲地去支持你去爱你。
“有你在,平凡就不平凡;
有你在,遗憾就能美满;如果生命重来
我坦白;你会懂我的爱。只有你不能被替代。”
很喜欢看自己写过的博文,温习过往爱V的心情,却见两段文字与耳边回响的这首歌很应和--“有你在,心里总是敞亮敞亮的。云淡风清的日子,在别人眼里有些不可思议的愚笨与可惜。但在这样的日子里,只要见到每天的那束阳光,烦恼自然会被光合作用掉。是健忘也好,是荒唐也罢,释放出的是满满的清新、欢乐与爱,甚至有时能感觉自己也在发光。”“陪着走了十年的吴小样,已经成长为真正的男子.淡然一笑,氤化在他身上那件清洁白色衣裳所散发出的光晕里,销融了恩怨,释然了沧桑,透亮着信仰,温存着梦想.不明状的感慨与感动溢满心胸.吴小样,还是想这样慢慢地陪着你走,淡忘了得失,忽略了功名,丢置了世故.只想慢慢领略心路上的风景.因为有你在,便有一路看不透的幸福.”一路十年的风景,十年的幸福,至今还在漫延,更确切地说也许才刚刚开始绽放绚烂。想起今天有传签唱会上小样说的话--他想做的事真得做到了。心里又难免为他骄傲了起来。用了十年,他终于制作出了属于他自己想要的VanNess吴建豪的专辑。用了十年,他用心地给支持了他十年的粉丝送上了超乎期待的惊喜。用了十年,他向人们证明了什么是真正的追逐梦想。现在每回见到这只小狮子站在舞台上,我都有种幸福到想落泪的冲动—VVCAT,你说得没错。我们都没有看错人,我们都很有眼光,他就是那个完全值得我们去支持去爱的人。他就是这样无可替代。
文写到这儿,我怎么又想哭了?臭小子,心疼了你十年,你现在到是越来越能招我哭了。所以我警告你噢,在八月二十七号那天的上海,只能唱那首甜蜜到有人已经叫“肉麻”的AIYA,不准唱这首《有你在》。不然本姑娘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一定超难看~~亲爱的V国王,一定要记得这个噢!反正有你在,大家就要幸福快乐地一直在一起,这不是我这“伪亲妈”瞎说的,是你最亲爱的MIMI姐妈咪在台湾记者会上对你的期望—今后要继续带着你的粉丝们一起进步!So…大家一起加油!因为上帝会保佑我们,保佑因为爱走在一起的我们。
哎呀~~看看,你招我哭到都差点忘了正题了---VanNess,生日快乐!永远快乐!和大家在一起永远快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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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1syun1 於 2011-7-25 08:36 編輯 ]